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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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助动车充电桩及非机动车棚启用的告示
  •   浏览:16101   时间:2017年10月20日
  • 为建设平安校园、美丽校园,方便师生电动车充电,保障校园用电安全,现院内充电桩、非机动车棚已投入使用,保卫处、后勤处将联合开展宣传教育、严查整治活动。

    一、开展严查工作

    1.严查违规充电

    根据消防规定,将对校内电瓶车充电进行严格管理,并于公告即日起开展校内违规充电严打活动,一经发现违规充电现象,将采取公开通报及现场教育,保卫处对于违规者将暂扣充电设备及电瓶车一周以上,并报违规者所在部门,情节严重的、不服从管理、二次以上违规者依规移送派出所。

    2.严查乱停车

    生活区非机动车棚已投入使用。要求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共享单车)一概停入车棚和划线区域内,不要停车占道,破坏整洁、舒适、宜人的校园环境。对于3次以上违规者,保卫处将采取公开通报并报违规者所在部门、学生处或纪委。

    二、安全使用充电桩宣传

    1.充电桩位置和数量:

    正门保卫室,6个;研创中心,10个;笃行楼,10个;体育馆,10个;嘉勉公寓,10个;旭阳公寓,10个;朝阳餐厅,10个;初阳公寓,20个;

    2.充电桩收费标准:

    2小时内0.5元;4小时内1元;6小时内1.5元;8小时内2元;自由充电0.25元/小时。电动车充满电后自动断电并停止计费(包括自由充电),若8小时未充满电,请及时检查或更换电池。

    3.充电桩的使用说明

    使用方法(一):

    1.关注公众号:温职院后勤(wzyhqpt),进入“智慧后勤”主页;

    2.点击充电桩,选择充电插座,连接充电器,选择对应时间,网上支付即可充电;

    3.如账户无余额,需要选择账户充值,充值后进行充电;

    4.如需终止充电,则点击结束充电即可。

           

    使用方法(二):

    1.打开微信扫一扫,扫取充电桩上对应的二维码;

    2.选择对应的充电时间进行充电;

    3.如账户无余额,需要选择账户充值,充值后进行充电;

    4.如需终止充电,则点击结束充电即可。

     

    保卫处  后勤基建处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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