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现将2004年度教师科研实绩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各系部组织本部门(含归口系部的行政人员)的教师认真如实填写科研实绩申报表(表格:点击学院网→资料下载→教务科研处→科研或到科研处拷贝)。
2、申报期限与内容:2004年1月1日~2004年9月30日期间立项的课题、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自编的教学讲义的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封面、封底、目录、正文)。
3、完成时间:以系部为单位,于2004年10月10日前送教务科研处,填报之日后所取得的教科研成果,请于2004年12月底之前交教务科研处,逾期不进入本次科研实绩计分。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04.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