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浙教高教[2004]224号文件(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请认真阅读文件,组织本系部教师积极申报。并将申报材料(一式11份)于10月20日前交教务科研处。
(注:浙教高教[2004]224号文件已在各系部办公室,国家教育部文件及电子表格下载详见www.jxcg.edu.cn)
教务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