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院,各系、部、处、室,四方公司:
为规范学院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省教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精神(浙教工委[2004]25号),结合我院实施院系二级管理后对机关处室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师生满意为目标,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入手,着重查找和整改机关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氛围,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工作重点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主要是通过思想教育,提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效能建设的认识,通过内部整顿和治标治本相结合的方法解决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制度建设体现和巩固效能建设成果。
1、强化专题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各处室要认真组织学习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搞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通过开展“务实、高效、清廉”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树立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打好基础。
2、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制度管理。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建立起“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公正高效的机关运作机制。一要针对院系二级管理的实施,组织修订相关文件,严格制订和执行效能监管各项制度。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解决机关工作职能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二要建立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办事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要充分利用我院已有办公系统等增加校务公开渠道和力度,与广大师生密切相关的事项、办事流程和有关政策文件,必须在办公系统上公开,进一步扩大全院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三要设立“机关效能建设投诉箱”,接受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四条禁令”(附件)的署名投诉。四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解决服务态度恶劣、机关作风不实、依法行政不够的问题。
3、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是效能建设的核心,也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以人为本,努力提高为全院师生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机关处室要主动接受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认真对待师生的投诉,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提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奉献的工作作风,保证机关工作的优质服务。
4、加强民主评议,加大考评力度。通过明查暗访、民主评议和师生对处室的考评等手段,对表现好的个人和处室给予表彰,对表现差的予以追究。把效能建设考评与年终考核、校内津贴以及干部的选拔使任用相挂钩,以体现公平和效率。
三、工作步骤
1、学习动员,深化教育,提高认识阶段(2004年10月—11月)。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动员部署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各处室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省教育工委与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发展观、政绩观、群众观的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主人翁的精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对照检查,整改提高阶段(2004年12月—2005年5月)。以处室为单位,结合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和思想实际,对照要求,查找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的形式,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对机关效能建设和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分析原因,寻找根源,认真对照检查,并制定机关效能建设整改书,明确整改期限,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3、总结考评,巩固效能建设成果阶段(2005年6月—7月)。认真总结经验,组织考核考评,实施责任追究,表彰先进,提出新学年的工作目标。
4、求真务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走上经常化和规范化阶段(2005年7月以后)。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效能建设的成果,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走上经常化和规范化道路,真正建立起效率更高、服务更优、运转更快的机关工作作风。
四、责任追究
1、凡有投诉必须进行调查核实,并有结论。由学院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查对核实后,报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认定。
2、机关工作人员受到投诉,经查对核实,属个人工作失误或违纪违法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批评、书面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开除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处分。受书面通报批评及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的同时,学院将分别扣发200元、500元、1000元、1500元的校内津贴;受降职降级以上处分的,按相关人事工资政策执行。
3、机关工作人员在一年内受到一次投诉,经查对核实,属个人工作失误或违纪违法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机关处室在一年内受到三次投诉,经查对属实,取消该处室及相关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对该处室相关负责人按相应处罚金额的10%给予经济处罚。
五、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领导,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学院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效能建设活动的协调与指导工作。
六、各系部、分院、四方公司参照实施。
附件:
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
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
一、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
二、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严禁中餐饮酒(公务接待不在此列);
四、严禁办事拖拉、态度刁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