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名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 2018年公款存放招标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YCZB2018021(GK)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3日
五.更正理由:采购人要求
六.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中第31页以往业务合作“提供2015年1月1日之后与采购人(包括下属单位)有业务合作的(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等)(提供2015年1月1日之后任一年(季)度(或其他期限)支付给贵单位的银行票据复印件或采购人认可的银行业务项目来往的相关依据),基本户2分一项,其他户1分一项。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未提供票据或提供的相关依据采购人不认可的均不得分。”更正为“提供2015年1月1日之后与采购人(包括下属单位)有业务合作的(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等)(提供2015年1月1日之后任一年(季)度(或其他期限)支付给贵单位的银行票据复印件或采购人认可的银行业务项目来往的相关依据),以上证明材料须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条件的1项1分,否则不得分。”;
2、其余不变。
七.其他事项:
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更正。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温州市龙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一路169号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中试大楼西6楼
业务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357703076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12日
———————————————————————————————
回 执 函
(盖章后全部回传)
《关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款存放招标项目的更正公告》本单位已收到,共2页。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贵单位务必尽快将回执函盖章后回传,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