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员工:
校训、校标是学院办学理念、办学精神和办学风格的集中体现,也是校园特色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具有外展形象、内聚人心、传承文明、激励奋进的重要意义。2005年9月,我院将迎来建院四十周年华诞。为纪念学院四十年来艰苦创业的历程,弘扬求实、创新的时代精神,增强全院师生员工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励全体师生员工更加奋发进取,再创辉煌,学院决定在全体师生员工中开展校训、校标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关于校训的文字要求:校训是面向师生的具有训导作用的词句,是对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的集中概括,寓意深远,涵盖做人做事准则、体现高职教育特点。校训词句要言简意赅、文字简练,有文采,字数不超过8个字。
(二)关于校标的设计要求:校标是学院的形象标识。校标图案设计要构思新颖,整体美观大方,图形简洁而富有内涵,能够体现学院的自然、人文和历史特点,要有“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文字。作品除图样外,要另附详尽的文字说明。
(三)设计方案请用A4纸打印,作品须附有设计思想、标志图形、字体、色标等详细说明,如文字或语句含义、所含典故或出处、作者本人所要表述的意图等。
(四)应征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二、征集截止日期:2005年6月10日
三、投稿要求:
(一)投稿者不要在应征稿件上署名,应另附纸注明真实姓名、详细地址(单位或班级)及联络方式,以便编号匿名评选。
(二)投稿者将应征稿件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注“校训、校标应征稿”字样,于征集截止日期前交与党院办童卫军副主任收存。(地点:学院行政楼310室)
(三)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选办法:
(一)学院专门组成“校训、校标”评选专家组,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应征稿件由院长启封并编号交专家组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各为3-5件。
(三)入围作品公示一周,广泛征求意见。
(四)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院长办公会议选定学院校训、校标。
五、奖励办法:
(一)校训、校标的作者各奖3000元;
(二)校训、校标入围作品的作者各奖500元(被选定为校训、校标的作者除外);
(三)对应征者颁发纪念品。
六、权属:
(一)院长办公会议选定时有权选取应征作品中的某些元素进行整合,并给予录用作品元素的作者一定的奖励。
(二)作品一经被采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