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为了使毕业设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在6月13日前,按规定的格式打印好,寄给各指导老师。
2. 答辩时间和毕业生返校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17日(第16周)。
3. 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来校参加答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来的,请事先与指导老师联系,无故不来答辩的,做自动放弃,将延迟至下届毕业生一起答辩,今年不能毕业。
4. 毕业拍照时间:6月15日下午,不得缺席。
5. 全院毕业典礼:2005年6月20日,不得缺席。
轻工学院
200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