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文件精神,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请所有有在研项目的老师积极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即聘用即将毕业的学生参与老师科研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纵向项目级别、科研平台、人才项目、团队项目、横向项目分类上报拟设定的科研助理岗位个数于6月10日前上交科技开发处,并积极招聘即将毕业的学生予以落实。
附件:
科技开发处 2020.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