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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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转发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学”课题认定工作的通知
  •   浏览:15466   时间:2020年08月27日
  • 各位老师:

    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学”课题认定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仅限于复学以后,防疫常态化背景下教育教学面临问题的对策研究,课题需注重实效性、创新性和推广性。

    二、课题申报与管理

    本次课题为认定性课题

    1.课题申报。

    课题负责人向科研处申报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对申报材料不作要求课题负责人不受“在研课题不得申报‘的限制,但一人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课题。本课题设课题负责人1人,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有一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 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 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及以上的;

    3. 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 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2.课题认定

    经学校校内评审在限额指标内向浙江省教科规划办推荐备案题,备案题需提交认定材料(包括主报告和佐证材料。主报告要写明针对问题、实施对策和已产生的成效)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认定性评审,并抽检部分课题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关注问题的针对性,对策的创新性、有效性及推广价值。优质课题将被认定为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课”专项课题,并直接颁发结题证书。

    由于本次认定性课题实行限额申报,请务必9.10日之前上交相关纸质材料三份并发送电子稿。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易梦伊

    2.电话:86680016/13615779051

    3.地址:正德楼515室

    4.邮箱:375849294@qq.com


    科技开发处

    20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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