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学”课题认定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仅限于复学以后,防疫常态化背景下教育教学面临问题的对策研究,课题需注重实效性、创新性和推广性。
二、课题申报与管理
本次课题为认定性课题
1.课题申报。
课题负责人向科研处申报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对申报材料不作要求。课题负责人不受“在研课题不得申报‘的限制,但一人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课题。本课题设课题负责人1人,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有一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 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 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及以上的;
3. 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 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2.课题认定。
经学校校内评审在限额指标内向浙江省教科规划办推荐备案课题,备案课题需提交认定材料(包括主报告和佐证材料。主报告要写明针对问题、实施对策和已产生的成效),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认定性评审,并抽检部分课题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关注问题的针对性,对策的创新性、有效性及推广价值。优质课题将被认定为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课”专项课题,并直接颁发结题证书。
由于本次认定性课题实行限额申报,请务必在9.10日之前上交相关纸质材料三份并发送电子稿。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易梦伊
2.电话:86680016/13615779051
3.地址:正德楼515室
4.邮箱:375849294@qq.com;
科技开发处
20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