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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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填报2010/2011学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通知
  •   浏览:5086   时间:2011年09月14日
  • 各系()、处室,成教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要求,我院将于20111028日前2010/2011学年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上报省教育厅。为确保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915下发数据采集表格(表格另发)到各级源头信息责任人,928前完成部门和系(部)的数据采集和汇总,并将电子版和书面版(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上交到教务科莫老师处。


    2929开始对全院的数据进行第一轮整理、汇总和审查,1016完成。


    310171024对存在的错误进行修订,26日完成最后的数据汇总,10271028完成最后的审查,并经学院领导审核提交教育厅。


    二、注意事项:


    1、本次数据采集采用新版本-V2.11a001版本。


    2、本次数据统计时间段2010912011831,其中和财务有关数据按自然年度采集,采集年度为2010自然年度。


    3、表格底色为浅灰的栏目不要输入数据。此类栏目为汇总值,无需输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


    4、数据填写格式:


    (1) 年月按标准格式输入,如19809月,表示为:1980-09


    (2) 点击所填空格,如果空格右下角出现“▲”,则为“选择框”,点击下拉,选择合适内容。有下拉框选择项的一定要按住下拉框选择,不能自行填写内容。


    (3) 平台中所有数字数据只需填写阿拉伯数字,不用填写数字单位。


    (4) 多行文本:按ALT + Enter换行。


    (5) 以防汇总数据出错,复制粘贴数据时,一定要注意使用“选择性粘贴”,只粘贴数据不粘贴格式。


    5、在填写数据时,请务必仔细阅读每张表格上方的注释、“说明”及数据采集操作指南


    6、请各部门将数据表文件名中的“××”替换为采集部门或采集人,原始数据表上注明需本人采集的,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填写,再由采集部门汇总。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组织本部门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从源头确保所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原始性和真实性,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部门数据的采集填报任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数据采集填报工作负总责。


    联系人:莫艳红 电话:86680017


    教务处


    201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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