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关于教职工体检安排的通知
  •   浏览:4267   时间:2006年06月16日
  • 各位教职工:


    根据温州体检中心的安排,我院在编教职工参加市级健康体检需要分次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体检批次


    体检日期


    参检人次


    参检部门及人数


    通知责任部门


    第一批


    6月19日-6月20日


    74


    原商校土地征用人员


    分院办公室


    第二批


    6月21日-6月23日


    146


    离退休(含内退)人员


    组宣办


    第三批


    6月26日


    130


    财会8 电气9 工商11 公共教学12


    系部办公室结合教学工作具体安排及通知教师个人


    6月27日


    财会8 电气9 工商12 公共教学11


    6月28日


    财会8 电气8 工商17 公共教学17


    第四批


    6月29日


    148


    机械11 计算机11 建工5 轻工6 人文16


    6月30日


    机械11 计算机11 建工6 轻工8 人文14


    7月1日


    机械11 计算机11 建工6 轻工8 人文12


    第五批


    7月2日


    58


    院领导6 党院办12 教务科研14 人保8 学工部11 后勤7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六批


    7月3日


    131


    组宣部4 计委2 工会1 计财3 图书馆10 分院27 四方公司20


    分院 、四方公司办公室


    7月4日


    信息中心2 计财3 图书馆11 分院27 四方公司21


     


    有关体检的温馨提示



    根据温州体检中心的安排,我院教职工必须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前往参加健康检查。体检抽血时间为上午830—1000。请参加体检的教职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按时体检。以下是体检须注意的事项,请各位老师务必仔细阅读。


    一、体检前1天请进清淡饮食,晚上8时后请勿进食,长期服用的各类药物仍应照常服用,饮水不受影响。同时请注意休息,以保证体检当天良好的精神状态,体检当日须空腹进行血液化验及腹部彩超的检查(为保证质量,彩超检查需一定的等候时间),之后再留中段尿液至化验室检查,也可在家中事先留好尿液标本带来。


    二、完成抽血、彩超检查,请到一楼餐厅享用体检中心提供的免费早餐,其他项目检查在早餐后进行。


    三、怀孕妇妇女或准备受孕的夫妇,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进行X光检查子宫颈刮片检查。


    四、进行各科检查时,请尽可能为检查医师提供个人健康史,好让医师进行对照检查。请务必按照“项目指引单”进行了逐项检查,若自动放弃某一项目检查,可能影响对你健康状况的评估。


    五、体检完毕后,请仔细核对体检项目,确认无漏检项目后,请将体检单交大厅前台,并留下你的手机号,主检医师完成了你的健康评估后,将通过手机短信提示你。


    六、体检结果将由学院医务室统一领取,对于你的体检结果可以咨询主检医师;(88938788)或来体检中心咨询,请你认真对待医生的建议,及时消除健康隐患。


    七、为了进一步提高体检质量、改善服务,温州体检中心敬请你认真填写“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八、体检地址:新城大道41号(新城美好花园对面)温州市公共卫生中心东首。公交统线路:2路、6路、26路、32路、52路、55路、201路、301路至新城站或广电中心下车。


    九、体检中心业务联系电话:88938688 88938588;质量投诉电话:88996003


    十、本院医务室联系电话:86680030,联系人:陈晓华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


备案号:浙ICP备06027531号/经营许可证号:12330300470510558k    浙公网安备 33030402000329号      技术支持:麦拓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