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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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启动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   浏览:191   时间:2025年09月24日
  •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高水平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现启动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高层次科研项目的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重点

    参照2025年项目申报公告条件,具体申报条件以2026年各类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面上项目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2.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2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25日后出生)。

    (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限额申报。


    2.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教育部青年项目:不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

    3.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3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30日后出生)。

    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当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4.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项目:申请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均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或团队主要成员要具有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工作背景或从事与就业有关的研究工作。在研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就业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就业专项。

    5.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项目:申请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副司(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申请一般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10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申请培育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在研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就业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就业专项。

    6.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项目:同上

    7.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项目:同上

    8.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请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团队成员须包含开放大学在职教学或科研人员。其他同上。

    (四)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研究专项。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请人应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须为专职思政课教师(2025年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更新过个人信息),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近三年的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平均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40%(申请青年项目的,近一年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40%)。每位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鼓励吸收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担任课题组成员。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3年。

    4.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教育部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二、选题要求

    计划申报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申请人,须重点关注国家经济社会、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需求、关键问题,参考往年申报立项情况,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及前期研究成果,选定申报项目类别。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宣传启动阶段

    (1)2025.9-2025.10

    科技开发处发布预申报通知,各学院组织召开2026年各大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会议,确保将预申报通知传达到本院的每一位教师。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布局、科研人员情况,拟定学院2026年度申报以上基金项目详细实施申报工作方案,填写《2026年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1),每位意向申报人填写《2026年高层次科研项目选题申报书》(附件6)交至学院,各学院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专题指导,重点对各申请人所选课题及方向给出意见,科技开发处给予经费支持,二级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调整申请方向、题目。以上附件1、6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送纸质版至科技开发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技开发处联系人邮箱。

    2.申报论证、修改阶段

    (1)2025.11.1-2025.11.30

    学校统一组织2-3次项目申报培训讲座,各学院准备申报2026年基金项目的教师积极参会,具体讲座时间,科技开发处将根据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各申请人根据第一轮专家论证意见确定的申请方向、题目基础上,认真修改《项目申请书》,完成后交至各学院,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指导,二级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

    (2)2025.12.1-2026.1.30

    在第二轮专家意见指导、各申请人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基础上,由各学院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第三轮指导,对《项目申请书》给出全方位的评价和书面修改意见,二级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申请书继续打磨、完善。申请人于2026年1月30日前,依据专家意见修改、并打磨申请书。

    3.申请书辅导阶段

    2026年2月28日前,科技开发处会同二级学院邀请项目相关项目会评专家对预申报项目做辅导报告。二级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申请书继续打磨、完善。

    4.提交申请书时间

    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及截止时间,以学校科技开发处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四、预申报须知

    1.2026年度各项目预申报要求暂参考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待2026年度各项目申报指南正式公布后以指南为准。

    2.附件2-5分别是各项目申请书模板。

    3.经费预算编报说明

    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各预申报项目的项目及经费管理相关文件,尤其是符合“包干制”经费管理的项目需对照新标准调整预算编制。本着“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应报尽报、合理规划,增加申报数量。

    2.扎实推进对项目的培育、完善工作,给予每个申报书不少于三轮的指导,提高申报书质量,从9月开始每月底上报《2026年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推进情况汇总表》(附件7),交由科技开发处每月汇总一次。

    3.各二级学院2026年度成功申报数据将纳入2026年度学校科研考核。

    4.预申报工作相关材料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并按时落实阶段任务,特别是各阶段项目申报书初稿。

    联系人:何智红   联系电话:86687512   

    邮箱:2021000509@wzpt.edu.cn

    附件:

    1.2026年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

    6.2026年高层次科研项目选题申报书

    7.2026年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推进情况汇总表


     

     

                                  

                                    科技开发处

                                     2025年9月24日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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