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13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
  •   浏览:5749   时间:2013年06月26日
  • 2013年度征兵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为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征兵工作的有关精神,大力配合茶山人武部各项工作,现就我院征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征兵时间调整为夏季征兵,6月份开始征兵报名。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今年征集新兵范围,凡是具有茶山街道非农或农业户籍的适龄青年以及大学城在校大
    学生,应征男青年是20131231前年满1820周岁(即1993111995831出生),高中毕业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男青年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应征女青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为1719岁,应届大学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2岁。同时,女青年的身高要求为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的体重的15%(身高(cm)-110=标准体重(kg))
    三、征集条件
    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9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91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20088月印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执行。
    四、义务兵和士官服役期限及待遇
    陆、海、空三军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为两年零三个月;义务兵服役两年零三个月后,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改为士官,35年签订一次合同,依合同分期服现役。
    义务兵第一年每月津贴为5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为600元;一级士官每月工资为2120元,二级士官每月工资为2710元,三级士官每月工资为3800元。义务兵第二年可允许报考军队院校,每年部队将从义务兵中选拔部分优秀骨干直接提干。随着部队工资制度改革,排职军官工资为每月3000元,连职军官为每月3500元,营职军官为每月4300元,团职军官为每月5300元(均为基本工资)。
    五、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义务兵役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1
    、优先安排、选拔使用
    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2
    、补偿及代偿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3
    、考学升学优惠
    退役后,享受政法招录优先、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六、报名地点:茶山街道人武部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86698808

备案号:浙ICP备06027531号/经营许可证号:12330300470510558k    浙公网安备 33030402000329号      技术支持:麦拓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