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成教学院:
为表彰和鼓励在科技创新、应用研究、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通过鉴定(验收)或结题的科研成果(包括横向项目与纵向项目)、公开发表2A级以上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
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我院教职工,完成人员排名顺序按鉴定或验收证书上的署名位置或论文与专著的排名位置。
已获院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奖条件和奖项设置
对于申报科研成果奖的项目,其成果以立地式研发服务为主线,为区域经济、社会、政府转型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咨询,在科技创新、科技开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成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学术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以及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分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本届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宁缺毋滥原则。
1.本届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首先由各系部、各级研发机构和行政处室组织初评,限额推荐申报。
各系部、处室和研发机构推荐成果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审查和把关,确保被推荐成果质量。各系部共推荐4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各研究机构共推荐1名,奖项不限;各行政处室申报汇总后先进行预评,共推荐4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2.由科技开发处对限额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汇总。
3.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聘请院外专家进行第一轮评选,初选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8名。
4.经专家评审为一、二等奖者,需在学术委员会上进行5分钟汇报(请制作PPT)。一等奖落选的前2名可进入二等奖的评选;二等奖落选的前2名可进入三等奖的评选。由学术委员会进行第二轮评选,确定最终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优秀科研成果奖,须提交《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申报优秀论文奖,须提交《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论文申报表》;申报优秀专著奖,须提交《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专著申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2.申报各类一、二等奖项目、未经鉴定或验收的研究成果,须有二位同行专家(副高以上职称)鉴定意见书。
3.成果实物或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4.如果是鉴定或验收成果,需附其证书、经济效益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等。
五、申报时间
申报优秀成果奖的材料于2014年12月12日前交科技开发处;行政处室材料于2014年12月10日前交科技开发处预评,逾期不参加本次评选。
附件: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1月28日